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2022年1月10日,区长黄国杰同志召开清新区中心城区电动车(含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等,以下简称“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会议,该会议明确要求,针对中心城区公共区域,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位置,太和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确定场所选点、数量、规模等问题后,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招投标。
通过制定《方案》,一是解决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加导致的充电难、充电不规范等安全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推动我区公共充电桩产业向安全性和智能性方向发展;三是为清新区建立规范、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体系提供建设方案。
二、编制《方案》的目的
由于节能、环保与便捷等特点,电动自行车广受广大群众的青睐,据统计目前清新区中心城区电动车保有量约为3.7万辆,并且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加,充电难、充电不规范导致安全隐患频发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切实存在的问题。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根据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因地制宜、满足需求、规范安全的原则,我局拟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建设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推动我区公共充电桩产业向安全性和智能性方向发展。
三、《方案》框架及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章,分别对项目概况、建设原则、充电桩建设点位规划及收费标准、运营模式、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等作了较为全面而具体的阐述。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清新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规范发展为主线贯穿全篇,对清新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安排。
第一章项目概况,明确了建设背景、意义、目的、范围、对象,结合清新区电动自行车现状等对清新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现状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建设原则,明确了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建设思路。
第三章充电桩建设点位规划及收费标准,明确了本方案拟针对清新城区公共区域(太和镇各社区)进行充电点位规划,重点覆盖无物业小区和单体楼、公园、广场、市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
第四章运营模式,明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中标公司,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方案的指导实施、运行及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五章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项目建设要求与管理要求,并对成本进行测算。
相关原文链接:《清远市清新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